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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的管理规定
2014-03-11 19:14  

为规范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管理,方便学生办理提前实习就业手续,制定此规定:

1、本规定适应于在校的大、中专全日制学生。

2、申请提前实习、就业的学生仅限于最后一学年。

3、申请提前实习、就业的学生需办理文明离校手续

4、提前实习、就业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

(2)到院(系)领取并认真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申请表》(附后);

(3)到院(系)辅导员处领取《文明离校清单》。

(4)到图书实验管理部办理图书手续;到公寓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5)《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申请表》、《文明离校清单》经辅导员核实,院系书记审批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5、提前实习、就业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院(系)、教务处安排的各类考试及活动。

6、提前实习、就业的学生应该经常咨询辅导员、院(系)或有关处室,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完善学籍管理的各种手续,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7、本规定解释权由学生处负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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