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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助学金学生义务劳动暂行规定
2014-03-11 22:58  

为规范我院教室卫生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给大家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学习环境,结合学院学生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受资助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管理的规定》,特制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助学金学生义务劳动暂行规定。

1、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辖教室、实验室、卫生区域按片划分,责任到人,每组第一名同学为小组长;

2、普通教室、中兴门口和草坪要求每天上、下午放学后各打扫一次;实验室打扫按照实验室老师的安排执行;

3、院团学会实践部负责检查,发现不干净的教室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重新打扫。每天评分,一周公布一次;院部资助中心负责不定期抽查。

4、每周所有卫生区域进行卫生评比排名,前三名的卫生区域负责同学每人加1分,最后三名的卫生区域负责同学每人扣1分;

5、经统计缺勤一次的每人扣2分;

6、被学院教务处、学生处通报的每人扣3分;

7、最终结果排名前三的同学下一学年只要符合条件优先考虑奖助学金评定;

8、最终结果排名后三的同学下一学年取消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9、凡被学院通报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影响我院第二年奖助学金评选比例的同学,直接取消明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10、打扫时间为,当年奖助学金名单公布卫生区域划分开始执行之日至次年奖助学金名单公布卫生区域划分开始执行之前。

该暂行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团学生办。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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