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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2014-04-01 02:15  

为贯彻“以德治国”方针,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鹤职院[2004]68号,促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德育水平,参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结合我院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营建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 基本原则

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2、 定性评价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动态记实考评与静态评议考评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

3、 考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并作为下列工作依据:

(1) 学生毕业;

(2) 就业推荐;

(3) 奖、助学金评定;

(4) 组织发展;

(5) 各类评优评先;

(6) 参军;

(7) 专升本;

(8) 勤工助学等。

4、每学年考核低于60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 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长:谷海红(参照学院德育考核办法二级学院工作由总支书记统一领导)

副组长:奚建刚

办公室:

主任:尚亚蕾

成员:董震江、余恒、杨彬、孙文新、曹玉瑞、吴静莉、全体任课教师、团学会主席团

2、考评小组

组长:各班辅导员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普通同学2名(民主选举产生)。

四、 学生德育量化考评实施办法和措施

1、 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安排班级纪律委员负责考核,并在每节下课前,纪律委员将考核结果主动呈交任课教师,经上课教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2、 晚自习、早操、升国旗、大型集会、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生活卫生、学习等项,均由班级相关负责人和团学会各部联合查人,共同记录后生效。

3、 辅导员根据本系《德育量化考核办法》如实记录本班学生日常德育实践表现,并负责组建班级考评小组。负责核实基本分、浮动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并将原始签字稿妥善保存好,以备核查。

4、 每月系领导小组要对考核材料进行检查,如出现任课教师、辅导员核实不准,第一次点名提醒;第二次通报批评;二次以上,且情节严重的,报系领导研究,进行惩罚。如纪律委员弄虚作假,已经查实,通报批评,扣10分,并写出书面检讨;如若再犯,撤去其职务,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 学生德育成绩的计算,以班级为单位具体实施,班内考评小组按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浮动分。每月汇总公布一次,院部团学会负责监督和汇总备案。

6、 每学期结束前班级考评小组对每位学生本学期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院部领导小组审查确认。院部成立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审核组,负责全面审核各班考评结果,复审后经系领导批准,向学生公布综合考评成绩第一榜,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并公布第二榜。审核最终结果一式二份,班级、院部党团学生办各一份。

五、 计分办法

学生德育成绩(总分)=基础分+浮动分

每位学生每学期基础分为60分,每学年的德育积分最高、最低均不受限制。

1、 基础分:基础分的考评以班级为单位。班级学生考评小组对某一学生打分的平均数乘以70%,辅导员的打分乘以30%,两项之和记为该生的基础分。

2、 浮动分:根据学生德育方面的日常表现,在基础分的基础上进项加分或减分。

六、 本办法由电子信息工程院负责解释。

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德育考评基础分分值表

项目

要求

诚信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12-15分

8-11分

1-7分

自强

自尊自重,刚毅坚卓,发愤图强,力求进步。

12-15分

8-11分

1-7分

力行

努力实践,竭力而行

12-15分

8-11分

1-7分

拓新

开拓创新,敢于拼搏,不断超越。

12-15分

8-11分

1-7分

附件2:德育考评浮动分加分、减分总则

一、德育考评浮动分加分总则

1、 学业方面: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

2

3

4

英语考试

B级

A级

四级

六级

1

2

3

4

普通话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一级乙等

一级甲等

1

2

3

4

职业资格证书系列

中级

高级

2

4

2、 荣誉奖励方面:

级别

十佳文明学生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国家

15

10

10

10

10

10

省级

10

7

7

7

7

7

市级

8

5

5

5

5

5

院级

5

5

5

5

5

5

院部级

2

2

2

2

2

3、 各类比赛加分:

级别

团体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

个人一等奖

个人二等奖

个人三等奖

国家

20

15

10

18

14

10

省级

15

10

8

14

10

8

市级

10

8

6

8

6

5

院级

8

6

4

5

4

3

院部级

6

4

2

3

2

1

4、 生活纪律方面:

①一周无迟到、早退、旷课情况每人加1分。

②根据院部团学会生活部的检查结果,每被评为一次文明寝室,宿舍长奖1.5分,其余成员每人奖1分;寝室卫生被学院表扬者宿舍长奖2分,其余成员每人奖1.5分。

5、 公益性工作

分值 业绩

职务

优秀

一般

较差

院学生会主席

8

4

0

院学生会副主席、院部学生会主席

7

3.5

0

院学生会部长、院部学生会副主席、院部团总支副书记、社团团长

6

3

0

院学生会副部长、院系学生部长、社团副社长

5

2.5

0

院学生会成员、院部学生会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各部门负责人

4

2

0

院部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

3

1.5

0

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

2

1

0

小组长、寝室长、课代表

1

0.5

0

6、其余:

①积极参与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表现积极现,根据情况每人加1-2

②积极参与各类社团组织的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2分。

③参加校外义务演出者,加1分/每人次。

④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事情确凿,根据情况加1-10分。

⑤在校报、鹤壁职教上发表文章者,每一篇分别加3分、2分;广播稿件每录用一篇奖1分。

⑥组织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加2分。

二、德育考评浮动分扣分总则

惩处情况减分:对有违纪行为或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给予减分,对于一学期多次违纪者,惩处减分累加记入。

类别

不文明行为

院部通报批评

学院通报批评

警告处分

严重警告

记过处分

留校察看处分

分值

1-3

4

5

8

12

15

20

够不上以上处分者按以下要求处理:

1、迟到、早退者,扣1分/每人/每节次。

2、旷课者(含旷操),扣2分/每人/每节次;团会、班会、大会、早操缺勤按实际旷课时间而定。

3、不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者,酌情扣1-3分/次。

4、事假扣1分/次;病、丧、特假不扣分;周一、周五不准请假。

5、“五一”、“十一”、“元旦”、寒暑假及周末放假、开学未经批准私自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者,首先给予通报批评,扣除本人4分,然后按实际旷课节数每节扣2分,旷课达到10节以上者,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报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并按有关规定扣除本人积分。

6、无故不交作业,每次扣1分。

7、自习课说话影响他人学习扣1分,未经许可随便出入教室的扣1分,严重的扣2分。

8、考试作弊者,视情节扣除当事人10-20分,并取消本人及本人所在班级、宿舍本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9、对不遵守《校文明公约》者,翻越院墙、赌博、抽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骂人、毁坏公物等,凡经发现或有举报情况属实每人每次扣5-10分。看淫秽书刊、录像以及从事此类不健康活动者,凡经发现或有举报情况属实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取消本人本年度一切评先资格。

10、顶撞、不配合开展工作者,扣个人3分;

11、在各项比赛中有故意捣乱、滋事、打人者根据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地处分,并视情节扣除当事人5-20分,并取消本人本年度一切评先资格。

12、寝室卫生被批评者院级扣宿舍长2分,,其余成员每人扣1.5分;系级扣宿舍长1.5分,其余每人1分。

13、个人床铺不整者,例行检查扣本人1分。

14、凡发现有违章用电或酒精炉者,扣违章者本人5分,其所在宿舍其他成员每人扣2分。

15、不经批准,无故晚归者扣2分/每人次;外宿者(夜不归宿)给予通报批评,扣本人3分/每人每次;留宿他人一次扣2分;宿舍长若虚报,扣其所在宿舍宿舍长1分;

16、休息时不按时就寝,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或在及公共场所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及活动正常进行的活动者(如:打牌、下棋、高声喧哗等)每次扣2分。

17、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况扣5-10分。

18、学院级系组织的重大活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到者扣3分/次。

19、对不遵守传统的道德规范,在男女交往中,举止不得体、不文明、伤风败俗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10-15分。

20、团学会布置工作不能及时、认真完成者,扣相应主管干部1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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